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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70歲婆婆的醒悟:千萬別為兒女賣房子,要給自己晚年留退路

一位70歲婆婆的醒悟:千萬別為兒女賣房子,要給自己晚年留退路
2021-06-12 檢舉

 

 

 

一位老年讀者來信:

在我五十多歲的時候,兒子兒媳結婚了,婚後第一年兒媳懷孕,我和老伴知道快要抱孫子後,

都很開心,想著去照顧兒媳。這時候他們給我提出一個想法,說想要我們賣掉老家市區的房子,

到他們定居的一線城市,換套三居室,三代同堂。

 

 

雖然我和老伴在老家農村還有一套房子,但我們已經習慣了市區的生活,

並打算在市區養老,賣掉了房子我們就很被動了。我們手頭有20萬存款,

打算全部資助孩子,但他們說,遠遠不夠,還是得賣房。

 

和老伴再三思量後,我們選擇了成全孩子們的心願,畢竟一代托舉一代,

是為人父母的責任,為了孩子的未來,為了後輩子孫,我們願意犧牲一點自己的幸福。

緊接著,孫子出生,三年後孫女出生,幾乎有十多年的時間,

我們老兩口都在兒子買的那個三居室裡,帶孩子做家務,和兒子兒媳生活在一起。

婆媳矛盾總是有的,但通常我們都會各讓一步,為了家庭的大目標,也都忍了下來。

 

時間倏忽而過,很快孫女都八九歲了,我和老伴也70歲了。

兒媳偶爾聊天會念叨,這孩子大了,不能老睡上下鋪啊,

這三居室也不夠住了。言外之意,我們老兩口聽得出來。

 

可回去農村吧,還真是不習慣,在兒子家住了十多年,說實話也熟悉了,也捨不得孫子,

可這一直住下去也不是辦法,老家市區的房子又賣掉了,我們老兩口,倒成了沒有去處的老人。

琢磨了幾個月後,我和老伴主動提出,要回去農村養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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