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什麼家中的親人不尊重你,原因有三個
把好事做到底,往往只能感動自己,無法感動別人。
在我居住的社區裡,有兩兄弟。
哥哥開了一家酒樓,生意風風火熱。弟弟失業後,到哥哥的酒樓打工。
月底時,哥哥給大家發薪水,還特別給了弟弟一個兩百元的紅包。
弟弟卻氣憤地說:“才區區兩百元,把我當什麼啦?”
弟弟在社區裡,逢人就說哥哥有多壞。渾然不顧「家醜不外揚」的古訓。
詩人呂克特說過這樣一個觀點:“如果施捨於人,應在對方懇求之前,若對方已提出懇求,就只能算給了一半。”
給一半就行了,剩下來的難題,還要讓對方自己去處理。雖然冷漠,但對方會因此奮發圖強。
比方說,弟弟的孩子要讀書,學費都湊不齊。你可以藉一點,
但對於弟弟借生活費的問題,就該拒絕了。大包大攬的做法,是不可取的。
真的不要介意親人說“你太無情”,等親人自己站起來之後,才會真正懂得你的用苦良心。
03
你真的很窮,讓親人很失望。
古人說:“富在深山有遠親,窮在鬧市無人問。”
如果你是爛泥巴糊不上牆的人,那就不要怪親人冷落你了。
或者說,你讓大家貼上了窮人的標籤,想要改變形象,就非常困難。
本著「趨利避害」的習慣,我們對於身邊的窮人,是不太熱情的。
畢竟,各種社交,或多或少和利益的交換,潛在的利益有關係。
親人求你辦事,你辦不到;親人向你借錢,你沒有;親人遇到困難,向你問計謀,
你只懂得抱怨;父母讓你供養,你卻一毛不拔;逢年過節,你連請大家吃一頓飯,
也做不到......親人之間的交往,自然就可以省去了。
一直窮困的人,會讓親人耗盡所有的期待和熱情。剩下的,只有無奈和灰心。
最可悲的是,你因為生病而變窮,也會被嫌棄。
哲學家席勒說:“不知道他自己的人的尊嚴,他就完全不能尊重別人的尊嚴。”
人窮的時候,做有骨氣的人,才有可能被人尊重,沒有例外。
04
磁場定律告訴我們,你想要什麼,第一步就是自己變成什麼。
你的價值大了,靠近你的人就多了,親人也會找到你,一起獲利。
你守住了社交規則,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就保持了,君子之交淡如水,未嘗不是最好的結局。
你有了被討厭的勇氣,別人對你的態度,就顯得不那麼重要的,一個人走路,也會很精彩。
尊重是兩個人的事情,不被尊重,卻是單方面的決定。
不要去左右別人,做好自己,問心無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