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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一個人千萬不要愛太深,你最應該愛的人是你自己
千萬不要太愛一個人,否則會被他(她)牽著鼻子走,動輒方寸大亂,如被魔杖點中,完完全全不能自已。
從此,你就沒有了自己的思想,沒有了自己的喜怒哀樂,你會以他(她)為中心,
跟他(她)在一起時,他(她)就是整個世界;不跟他(她)在一起時,世界就是(她)。
太愛一個人,會無原則地容忍他(她),慢慢地他(她)習慣於這種縱容,無視你為他(她)的付出,
甚至會覺得你很煩、太沒個性,甚至開始輕視、怠慢、不尊重你……
太愛一個人,你無異於一支蠟燭,奮不顧身地燃燒,只為求得一時的光與熱。
待蠟燭燃盡,你甚麼都沒有了。而對方只是一根手電筒,他(她)可以不斷放入新電池,永遠保持活力。
太愛一個人,他(她)會習慣你對她的好而忘了自己也應該付出,
忘了你一樣需要得到同等的回報———他(她)完全被你寵壞了。
不要以為你愛對方十分他(她)也會愛你十分,愛是不講理由的,所以很多時候,愛也是不平等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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