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人不順,是境界太小!痛苦太多,是智慧不夠!
“看不慣”是境界太小
人生在世,難免有看不慣的人和事。
莊子說:“物固有所然,物固有所可。無物不然,無物不可。”
萬物都有其存在價值和存在根據,
沒有什麼不可以存在,沒有什麼沒有價值。
所以世間善惡美醜,
從道的觀點來看是可以相通為一而存在的。
一個人生活在世界上,
角度不同,立場不同,
人生的境界也不同。
不必隨意就對別人的行為、言語看不慣。
莊子說:“不譴是非,以與世俗處。”
莊子告訴我們,要遵從自己的內心,不為世俗所累。
“看不慣”的東西、人和事越多,
這個人的境界也就越低,格局也就越小。
從世俗的角度講,
“看不慣”不僅是境界小、情商低的表現,
更會為自己樹敵無數,招致怨恨。
在這方面,曾國藩做的就非常到位。
曾國藩升為二品官員後,可以乘八人抬的綠呢轎,
但他一向節儉低調,就決定依然乘坐四人抬的藍呢轎。
按照例制,藍呢轎見到綠呢轎必須讓路,
否則,抬綠呢轎的人就可以揪住坐藍呢轎的人一通暴打。
那次,曾國藩乘著藍呢轎出門,
轎子走到一條窄路上,後面來了個綠呢轎。
這種情況下,藍呢轎可以不讓路。
但曾國藩還是命人靠邊走,
即使如此,綠呢轎依然不能通過。
抬綠呢轎的人見狀奔過來,
不由分說,掀起藍呢轎帘,
一把揪出曾國藩,啪啪就是兩耳光。
可笑的是,乘綠呢轎的只是個三品官員,
曾國藩還比他大一級呢,
此官員嚇得不輕,趕緊跪下來賠禮道歉。
所有人都等著曾國藩打對方兩耳光解氣,
沒想到,曾國藩扶起對方,誠懇地說:
“確實是我的轎子擋了大人的路,大人趕緊上轎,趕路要緊。”
莫名其妙挨了打,居然沒事兒人一樣,
而且,還再三叮囑轎夫,凡是見了綠呢轎,
不管對方是否官比自己大,都必須讓路。
曾國藩說:
“士有三不鬥:勿與君子鬥名,勿與小人鬥利,勿與天地鬥巧。”
不計較,就不會將自己拉入爭鬥的漩渦,
不被爾虞我詐所累;
不計較,就不會樹立太多的敵人,
不會時時遭人陷害;
不計較,就能節省大量的時間,
精力充沛地做自己想做的事。
因為事事不計較,
所以事事看得開,看的順。曾國藩一門心思做實事,
創下了九年內連升十級的官場奇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