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過婚的女人,你還願意娶嗎?這2個男人的大實話,很扎心
第二份,一份協議,他的財產未來兩人平分;
第三份,一輛漂洋過海終於得以清關的兒童山地自行車,這是半年多前,她的兒子想要的。
這場面直接得讓人猝不及防,卻也忍不住讓人感嘆。
她頭婚嫁的不好,丈夫無車無房,她憑的就是一腔飽滿的愛。
上帝沒有給她開金手指,因為她學歷一般,找工作受限;家庭條件也一般,更是沒什麼本錢。
那怎麼辦?她總說,日子往下走就知道了。
為了掙錢,她做過飼料銷售員,天天跑養豬場;
幹過家具城導購,人不夠的時候像個爺們一樣把半張沙發往自己身上扛。
她幹起活來從來不含糊不推脫,看著長相秀麗,但內在極其強韌。
這還不算啥,她最大的優點是:從來不抱怨,再難的事,也是擦乾眼淚往前走。
選錯了愛人,她在外也只是笑笑,頂多說一句:“誰讓我的眼光不好,看走了眼呢。”
不管多麼窘迫困頓的時刻,她都會花時間打扮自己,
哪怕在和丈夫爭奪孩子撫養權的半年裡瘦得顴骨高隆,她也記得給自己換個妝容和口紅色號。
她說:“人,不就是活個精氣神嘛。總會過去的……”
如果離婚女人沒有市場,那麼離婚且帶著8歲男孩的女人大概處於離婚市場的防潮層位置。
她不說要孤獨終老,但也不刻意相親。
每天還是打扮得漂漂亮亮去上班,別人問起離婚她就大大方方一句“性格不合”;
看到旁人甜蜜她也不暗自神傷,就是感嘆一句:“咱們福氣不一樣”。
後來,前夫不習慣沒有她照顧,想要復合,並且擺出了一堆“有後爹就有後媽,
你離了婚年紀大還不如和我湊合一下”等等理由,她脖子一揚:
“結婚是我的錯,離了婚算我謝了你的大恩大德!”
也許她曾背著人哭過怨過,但最終給出的狀態總是:
別被難過的事兒拿捏,別被錯誤的過往糾纏,誰敢為我過的日子瞎說一句話,由不得我痛扁TA。
當我知道時,那個在當地有五條打魚船的黝黑男人已經追了她整整一年,比她小兩歲,未婚。
後來就是那場直接又有滋味的生日宴。
藉著酒,我和他聊了兩句。
他說,沒見過過得這麼有勁兒的女人。
大多數人的一輩子,經受一個挫折或一個變故就結束了。比如結婚後不再改變,比如離婚後一蹶不振。
但她不一樣。
令他印象深刻的是往海裡夾海帶苗時恰逢大雪,連他從小靠海長到大的人都覺得夾不動,來年收成廢了。
沒想到小文吆喝了幾個伙計一塊去幫忙,大家冷了喝兩口二鍋頭,七手八腳熱氣騰騰就把活兒乾了。
他說,那時候我覺得有這個人在身邊,沒什麼日子能過不好。
離婚後,我們會把自己放在更低的位置上,但同時又會對自己提更高的要求。
更低的位置在於“我只配找個離婚的”“我只能孤獨一生”。
而更高的要求在於“我一定要年入幾百萬,實現逆風翻盤,才有資格再尋找愛情”
“我一定要多考幾個證,或者多學兩門手藝,證明我有用,才值得一段愛情”
其實,任何事情都不該成為阻擋我們重新開始的前提。
知乎上有一個問題:離婚後過得幸福的可能性大嗎?
高讚答主花了三年時間證明:只要自己願意往前走,就一定會幸福。
她的方法很簡單:
第一步,釐清婚姻失敗的原因。
如果伴侶渣得明明白白,就要放得徹徹底底,不要陷在“受害者思維”中。
對自己展開積極暗示:“離婚只是老天給了個機會重開一局。”
第二步,旁人冷言冷語是離婚後的必修一課,我們不需要向每個人交代或證明自己。
第三步,不需要著急作出什麼成績(事業、尋找新的愛人),專注將自己眼前的路走下去。
生活上,給自己做了一天飯,感覺很充實,那就每天都做點兒好吃的;
工作上,好好做好每一件事,再慢慢把原來已經創造的價值不斷擴大。
離婚只是人生歷程中的一個小句號,不必強迫自己把離婚當作從前與未來的分水嶺,
不必要求自己離婚前後立刻判若兩人。過度的調整,往往意味著過度的深陷和在意。
第四步,自己認可自己的價值,不把破碎婚姻裡“不被愛”的疼痛延續到未來的生活裡。
關注自己,珍惜每個愛好,珍惜自己的生命力,總有人愛上你飽滿的靈魂,哪怕不是現在。
其實,離婚頗有奧密克戎的風範。
奧密克戎會讓人高燒、頭痛、腰腿酸軟。但隨著身體細胞的不斷更新,
濃痰與鼻涕裹挾著病毒排除體外,我們總會好起來。
雖尚未恢復勞動力,我們也清晰知道,沒有什麼會比增強自身抵抗力更有作用。
婚姻不外如是,它會讓人短暫的失去目標、不知道該做什麼、對一切都失去信心。
可是擠出離婚留下的膿皰,讓自己在前進路上一點點積蓄能量、拼湊信心,
我們也就更懂得,婚姻來則來去則去,緣分有長短,而愛自己才是最硬的道理。